浙江在线杭州12月20日讯(见习记者 潘杰 通讯员 董忠波)今天上午,温州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应国权等16人涉腐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庭审直击高清组图
检察机关指控应国权等犯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受贿等四项罪名,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其中仅应国权参与贪污数额就达2.2亿余元、参与挪用公款数额计9千余万元、私分国有资产1.1亿余元、个人受贿25万元。起诉书长达20多页,共计12000多字。
据查,2003年至2006年间,应国权等人利用担任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高层管理的职务便利,成立由高层管理人员及部分职工参股的“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个人股份占80%、国有股份占20%)。
2003年11月14日,温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菜篮子集团公司及所属外迁企业要集中安置在瓯海区娄桥镇,建设规模800亩至1000亩。会议结束后,时任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的冯鸣在收受贿赂的情况下,授意下属篡改纪要,使得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取代温州菜篮子集团公司成为外迁安置主体,非法侵占使用国有划拨土地325亩,造成国家损失共计11578.8万元。
11月25日,冯鸣已被温州苍南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此外,应国权等人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欺骗等手段,转移业务经营到个人股份公司,共贪污业务经营收入共计10494.03万元;通过将集团公司定期存单质押给银行、出借牟利等手段,挪用资金9386.5万元;采取虚增职工人数、虚报工资总额基数等手段,骗取工资基数额度资金11198.54万元,随后进行私分。
据悉,该案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高及案情复杂程度在温州市乃至浙江省均属罕见,被告的辩护律师团就达到24人,庭审预计将持续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