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2日讯
酒后持水果刀刺伤妻子,丈夫被判有期徒刑4年。两人离婚后,前妻雷某要求经济赔偿。温州市平阳县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前夫毛某赔偿雷某经济损失6万余元。
毛某与雷某是一对80后夫妻。去年8月25日晚上,毛某酒后持刀把雷某捅成重伤。毛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此案是《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施行以来,浙江省判决的首例家庭暴力案件。
今年3月,雷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儿子跟随雷某生活,毛某支付子女抚养费5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离婚后,雷某又提起诉讼,要求毛某赔偿经济损失11万余元。
该法院审理查明,雷某受重伤后,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其中毛某已支付18100元。去年12月1日,雷某委托温州律政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结合原告合理损失,扣除被告已支付款项,该法院判决被告毛某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
来源:温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