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2日讯
临近岁末,国内外经济形势逼人,一直游走于灰色地带的民间融资更是处在风口浪尖上。
堵不如疏。12月21日,记者从市政府相关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引导与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使民间融资从地下堂堂正正地走向地上,撬动千亿民资流向实体经济。
台州作为民资丰沛之地,潜藏于民间的资金数额达上千亿元之巨。如此大规模的民间融资市场生存于地下,无法得到合理引导,势必会形成鱼目混珠的局面。
进入2011年,在流动性紧张和通货膨胀压力持续高企的形势下,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状况普遍加剧,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再次成为社会各界焦点。
如何发挥台州民资丰厚优势,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引导民资流入实体经济?台州市金融办公室主任郑金法提出,要充分发挥民间融资的积极作用,通过民间融资阳光化和规范化发展,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民间资本投资难等问题,促进台州经济转型升级。
郑金法表示,明年我市将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支持升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以及民间金融活跃的县(市、区),率先开展民间融资监管试点工作,摸索经验,逐步推广。
具体而言,探索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将民间融资的备案登记资料作为依法保护民间融资双方的合法权利、处理民间融资纠纷以及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重要依据。鼓励试点县(市、区)建立民间融资服务机构,承担民间融资备案登记、信用建设以及民间融资中介组织运行情况监测等工作。
让民间融资阳光化,关键就在于为民资找到合适的投资渠道。事实上,台州民资对投身金融业有着超乎寻常的热情。近年来,无论是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改革,抑或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试点,无不活跃着台州民资的身影。
郑金法表示,要大力引导民间资金通过股权、债权投资等形式有序流向实体经济。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其他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改制和增资扩股;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和增资扩股,参与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兴农村金融组织试点扩面。鼓励和支持小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的适合民间资金投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据介绍,今后台州将探索培育民间融资中介类服务机构,开展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民间融资信息中介服务试点,引导资金供需双方对接,降低民间融资成本,优化民间资金的行业和区域配置。
来源:台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