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2日讯
在嵊州市区东后街一家收藏品店内,有几十张古老的地契文书。其中一份清代嘉庆年间的“红契”,颇为鲜见,对研究嵊州当时土地交易和管理政策等都有着一定的历史价值。
这家收藏品店收藏的地契文书大小格式不一,内容多样。这些地契从清乾隆到民国时期都有,最早的距今已经有200多年历史。那份清代嘉庆年间加盖官印的地契文书,含嘉庆元年尾契一份,随附嘉庆六年绝卖基地的买卖文契一张,在薄如蚕纱的宣纸上盖有五方朱色官印。以毛笔书写的绝卖文契大致内容是,本地人邢圣谟将祖先遗留的基地两间绝卖给黄贤悌,末书立契人、中间人和代契人姓名。这份民间契约,相当于合同文书,将土地产权置换等事宜交代和规定得一清二楚。
据了解,地契作为土地所有权凭证,可以凭它作抵押贷款。旧时多在宣纸上用毛笔书写而成,后期又出现木刻版、雕版、石雕、铜板雕、木雕、印刷等多种形式。古时的地契,分为“白契”和“红契”,买卖双方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契据,叫做草契或白契。立契后,向官府交税的叫税契。官府办理过户过税手续后,在白契上粘贴由官方排版统一印刷的契尾,加盖州县官印就成了官契或红契。只有“红契”具有法律效力。
作为古代土地制度的重要凭证,国人历来对其珍重有加,家传地契一般均会精心保管。如今地契早失去凭证的作用,但对于喜爱地契收藏的人来说,则有一定的价值,收藏地契,可以了解我国近代民间土地交易方式,反映当地土地的买卖状况和管理政策,有一定的历史研究和收藏价值。一般地契年代越久越珍贵,私人交易的民契传世量较多,收藏价值一般。而官契则有较大收藏价值,特别是成套古地契,更具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