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3日讯
未满16岁的安徽少年小陈偷偷来甬找工作。挨饿两天后,走投无路的他捡了块碎玻璃去小区抢劫。近日,江东法院为小陈搭建帮教网络后判其缓刑。前天,小陈在双亲陪伴下,踏上了回家的列车。
据悉,小陈在安徽一所职高读书,个性内向,平时很少和老师同学交流,在校倒是很守纪律。
小陈从未来过宁波,从别人描述中,他觉得宁波是个打工赚钱的好地方。小陈想来宁波找工作,又怕家人不同意,便偷偷拿着攒下的零花钱,瞒着父母、学校老师来甬。
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很骨感。因为未到合法工作年龄,小陈一直找不到工作,钱也很快花完了。“我饿了两天,实在受不了。”9月20日傍晚,他捡了块碎玻璃,在江东曙光大地小区一居民楼道企图抢劫一位女子,结果被抓获。
由于小陈所在地在安徽,他能否适用缓刑成了关键问题。因为在缓刑考验期,缓刑犯的考察是由案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执行,对流动人口适用缓刑,往往会面临相应的监管、帮教措施无法落实等情况。所以在许多案件量刑时,只能将原本能适用非监禁刑的被告人送到监狱服刑。
考虑到小陈的犯罪动机和一贯表现,江东法院承办此案的朱法官多次与当地派出所及小陈学校沟通,希望落实监管、帮教措施。得知当地派出所和学校表示愿意接收小陈后,朱法官还和他们建立了定期工作联络机制,以便今后了解小陈的情况。
在搭建帮教网络后,朱法官以抢劫罪对小陈作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千元的判决。判决后,朱法官还邀请小陈的家长,一起讨论孩子缓刑期间的帮教事宜。
宁波日报 记者 沈孙晖 通讯员 凌云 东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