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发出12月23日通知,从2012年1月份起,杭州市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要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雇工可以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一样,参加生育保险并享受待遇了。
《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上月出台,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必交钱。施行《办法》后,参保职工生孩子的费用不管开支多少,只要符合规定的都可以在生育保险基金里按实支付。生一个孩子,平均每人比以前可以多拿5000元以上。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应当从2012年1月起参加生育保险,为全部雇工统一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为1.2%,缴费基数为当月全部雇工工资总额。
需要提醒各位参保个体工商户业主的是,因为1月份的社保费新增加了生育保险金额,别忘了要在社保费代扣缴银行账户内存入足够金额,确保社保费按时足额扣缴,避免因缴费不足影响社保待遇。
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市区和县(市)分别统筹。
从2012年1月1日起,参加本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以及非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内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自己交医保的人群),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医疗费,以及实施计划生育发生的计划生育医疗费(流产、结扎等),都可以在医院刷医保卡直接结算,不用另外再跑一趟去报销。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记者 魏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