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2月24日电(记者 王政)在周末举行的“民工发展与社会和谐论坛”上,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提出,“十二五”时期,浙江将推动农民工“十有”目标的实现。“十有”即农民工就业有岗位、劳动有尊严、参保有办法、生产有安全、子女有教育、居住有场所、健康有服务、生活有文化、维权有渠道、发展有舞台。
民营经济活跃的浙江吸引了众多农民工前来就业,目前全省拥有2100万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就业总数的十分之一以上。农民工为浙江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据测算,2011年,农民工对浙江GDP的贡献率超过40%。
但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导致一些地方对农民工“经济性接纳,社会性排斥”。同时,虽然大批农民“洗脚上岸”已有些年头,但随着社会发展、企业转型,农民工自身的“比较优势”正消耗殆尽,多方因素导致农民工融入城市存在障碍。
虽然目前浙江省城市化率已达到61%,但由于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并没有真正融入城市,享受城市化带来的公共服务增量,因此只能称为“半城市化”。只有真正将农民工纳入到城市化进程中来,形成适度的社会融合,才能真正实现城市化目标。
为此,浙江省提出,要尽快解决农民工公共服务短缺问题,以农民工融入城市为新型城市化的推进方向。着重解决农民工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住房等方面遇到的难题,逐步变农民为市民,享受均等化公共服务。
同时,针对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占比较大及他们在城市生活出现的长期化、家庭化新趋势,浙江省提出,在解决其基本需求后,逐步为他们在城市发展提供舞台,全力帮助他们在城市创业、创新、创富,让农民工进得来、留得住、可发展。
全国总工会劳动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吕国泉表示,农民工问题是下一步推进城市化的核心,也是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推动民工成长、融合是政府、企业、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基本解决了农民工经济诉求的情况下,逐步解决农民工社会诉求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