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医保局通知,为做好年度医保的年终结转和部分政策的实施,2011年12月31日18:00-2012年1月2日06:00,暂停市医保业务经办、医疗费结算、医保“一卡通”结算系统36小时。
暂停结算期间,包括区、县(市)“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在内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不得上传任何交易信息。参保人员发生的,以现金形式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结算的医疗费,可持本人身份证、市民卡(医保卡)、《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医疗费收据原件以及杭州银行借记卡等,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