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2月24日电(记者 王政)在周末举行的“民工发展与社会和谐论坛”上,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提出,“十二五”时期,浙江将推动农民工“十有”目标的实现。
“十有”即农民工就业有岗位、劳动有尊严、参保有办法、生产有安全、子女有教育、居住有场所、健康有服务、生活有文化、维权有渠道、发展有舞台。
民营经济活跃的浙江吸引了众多农民工前来就业,目前全省拥有2100万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就业总数的十分之一以上。农民工为浙江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据测算,2011年,农民工对浙江GDP的贡献率超过40%。
但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导致一些地方对农民工“经济性接纳,社会性排斥”。随着企业转型,农民工自身的“比较优势”正消耗殆尽,导致农民工融入城市存在障碍。
虽然目前浙江省城市化率已达到61%,但由于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并没有真正融入城市,为此,浙江省提出,要尽快解决农民工公共服务短缺问题,以农民工融入城市为新型城市化的推进方向。着重解决农民工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住房等方面遇到的难题,逐步变农民为市民,享受均等化公共服务。全力帮助他们在城市创业、创新、创富,让农民工进得来、留得住、可发展。
全国总工会劳动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吕国泉表示,推动农民工成长、融合是政府、企业、社会的共同责任。逐步解决农民工社会诉求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农民工问题是下一步推进城市化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