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126月25日电(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张鑫伟)浙江台州男子“都是赌好赌,一旦赌博输光了钱,就利用农户家中无人之机,实施“白日闯”盗窃。2011年12月22日,仙居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冯勇星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
仙居人冯勇星有一个“嗜好”是赌博,但因为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冯勇星经常是入不敷出。住在乡下的冯勇星看到许多农村群众防范心理不强,家中经常不锁门,即使锁了门也容易撬开,而且农民去干活后白天家中一般不会有人,冯勇星决定到农户家中盗窃作为自己的生财之道。
自2003年4月份开始,冯勇星伙同赌友在每天的上午9时左右,骑着摩托车在仙居的各农村转悠,只要一发现农户家中无人,就采取撬门入室、溜门入室等方式进入农户家中行窃,每次均盗得人民币几百元或上千元不等。
虽然盗窃手法并不高明,但直至2003年9月份,冯勇星伙同赌友累计盗窃34次,成功盗得财物37023元,而这些钱均在赌博中挥霍一空。
冯勇星的同伙被抓获归案后,冯勇星才停止盗窃慌忙外逃藏匿,直到2011年9月1日,冯勇星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冯勇星共同参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冯勇星投案自首,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