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2月26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纪委、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党员干部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须做到“八个严禁”,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和不正之风。
记者26日从浙江省纪委了解到,这“八个严禁”分别是: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和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
浙江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本地区本部门党风方面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