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7日讯
宁波海曙区昨晚传来消息,该区新一批经适房销售工作将于本周四即12月29日启动。
据介绍,这批经适房位于鄞州区高桥镇蒲家村,为蒲家经适房一期项目内的房源,总套数共791套,套型以60平方米、70平方米为主,均为期房,销售均价为5472元/平方米。
这批经适房的申请对象、申请时间及受理地点,可查看今天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刊登的公告。
海曙区住房保障部门有关人士透露,这批经适房准购家庭名单“出炉”的时间,预计在2012年4月;预计在2012年5月,全部销售工作可结束。该批经适房房源交付入住的时间,预计在2014年。
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批经适房和2009年时候推出的那批经适房一样,购房人对房屋只拥有有限产权。也就是说,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年后,这批经适房方可上市交易;5年内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有权按照原价格进行回购,并不再受理购买申请。
而按照本市相关政策,经适房购房人购买经适房满5年后,可转让房源,但需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交纳了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以取得经适房的完全产权,但在此之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此外,如果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资格的,将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注销其《准购证》,取消其今后申购经适房的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已购得经适房的,将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按原购买价收回住房或责令其补交与同地段商品住房的价格差,并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宁波晚报 记者 程旭辉 通讯员 许玉芬 张黎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