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8日讯
“十一五”,风云激荡,悲喜交加,起伏跌宕,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了严峻挑战。但浙江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困难与挑战迭加中奋力前行,稳步发展。并且越是在经济形势严峻时越是注重保民生、保稳定,积极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民生得到持续改善,教育卫生事业稳步发展,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社会形势总体稳定,为我省“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社会发展与建设建构了良好基础。
省发改委发布的《浙江省“十一五”社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发展报告》)和《2007-2010年我省社会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让我们深深感到,浙江社会发展凸现人民性、普惠性、公正性的三大特点。
第一,凸显了发展的人民性。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尽最大限度减少人民分担发展、改革的成本和代价,让人民尽可能多地参与发展的整个过程,让人民尽可能多地分享发展的机会和成果,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满足人民的需要,实现人民的愿望,增进人民的福祉,维护人民的利益,保障人民的权利,以最大程度地体现发展的人本性。这正是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坚实基础。
第二,凸显了发展的普惠性。普惠性是社会发展的最基本理念。 “十一五”浙江社会发展打破城乡割裂的二元社会体制,实施城乡均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取消对劳动力流动和城市企业雇用农民工的不合理限制和规定,建立公平有序竞争的就业机制,提供农民工公民权的制度安排,使人人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第三,凸显了发展的公正性。公正性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 “十一五”浙江社会发展就是把保持社会公平作为它的一个基本原则,尽最大限度减少人民分担的发展、改革的成本和代价,加大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入,使社会民生能得到持续改善。
“十二五”是决定浙江现代化发展重要战略期,是浙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拐点期,是浙江现代化转型的重大历史选择期,也是一个对后期的发展方向与模式具有导向性和奠基性作用的时期。2010年,浙江人均GDP突破7000美元,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成长阶段”,将更加依赖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社会结构转型、居民消费增长和社会建设的全面推进。
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十二五”期间浙江社会发展就需要更加重视科学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导向保障,更加重视以协调发展为追求的社会建设,更加重视以社会和谐为目标的社会质量,更加重视以长治久安为方向的社会公平。以此率先实现全面小康与基本现代化,让浙江人民过上更加安康、祥和、幸福的生活。(作者为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