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9日讯
12月28日,记者从温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处获悉,2012年度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参保登记和缴费即将开始,时间为2012年1月5日至2012年3月25日,缴费标准从去年的每人5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80元。
新一年度缴费标准中,个人每年需缴纳350元(原来为300元),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30元(原来为280元),合计680元。此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报销比例将由原来的65%调整为70%。
首次参保人员需在缴费期内到户籍所辖社区领取并填写申报表,三个工作日后携本人2寸免冠照片到户籍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居民保障参保登记、核定缴费标准,领取社会保障卡并制作门诊专用证历本。
续保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社区登记续保手续,并在缴费期内在规定银行存足缴费金额。
来源: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