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元旦春节将近,市纪委、监察局为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十个严禁”,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安排节日各项活动,强化监督检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节俭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特别是加强教育的针对性,把那些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提前打招呼、敲警钟,努力使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成为廉洁从政的表率。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准则、遵守准则、维护准则,全面把握八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要求,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和不廉洁行为。在节日期间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请吃和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和节日庆典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改进作风,体现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廉洁从政的要求,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勤俭节约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各级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力度,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