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1日讯
学前教育正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也逐年加大。记者从越城区教育部门获悉,昨天起,越城区在职非公办幼儿教师专项补助开始发放,补助标准为平均每位老师13500元,仅此一项,财政将支出1700多万元。这个年终大“红包”令民办幼儿园教师们开心不已。
2011年是越城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一年,根据相关文件,越城区(含开发区、新区)对幼儿园的补助涵盖了幼教老师、幼儿园、家长三块。其中,针对幼教老师的专业发展资金包括三块,一是在职非公办幼儿教师(须持有幼教资格证)专项补助,标准为人均13500元,这笔钱由幼儿园进行园内考核后发到每个教师手中;二是在职非公办幼儿教师中初始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类毕业生补助,标准为5000元;三是幼儿教师在职进修奖励,标准为大专1500元,本科3000元。
据了解,越城区共有1300多名幼儿教师享受到上述补助,总额为1796万余元。有关人士介绍,2012年,在职非公办幼儿教师补助标准还将提高到15000元。
学前教育专项发展资金则用于幼儿园的硬件改造及幼儿园达标奖励等,由财政按每年200元/生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镇中心幼儿园、中心村幼儿园、省三级及以上民办幼儿园按绍兴市标准化幼儿园建设标准,进行硬件设施改造的,均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助。
对家长的补助主要针对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和孤儿,以“学前教育助学券”的形式给予资助,2011年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1000元。
绍兴晚报 记者 钟宏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