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3日讯
随着信用卡普及,滋生一批“卡奴”,而这催生了新“行业”——职业养卡人或养卡公司。他们收取一定手续费,替人解除信用卡还款期限,收取一定手续费。然而,宁波海曙一家养卡公司,栽在一个更“高明”的男子手上。
宁波人徐某35岁,2006年认识范某,2008年开服装店,让范某帮忙,包吃住。同年11月,徐某一张消费了一万元的信用卡将到期,但没钱还贷,找到海曙一家养卡公司,让不知情的范某拿卡和假身份证去签协议,支付200元手续费,暂时还清贷款。该公司后从卡里划走一万元。
同年12月,徐某另一张信用卡也将到期,欠了2.5万。他仍让范某替他找那家公司还钱。而这次,他计划来个“偷天换日”。范某又找那家公司递上卡和假证签协议,公司派人到银行办信用卡还款手续,再拿回执单让范某签字、支付500元手续费。
而躲在家的徐某,还握着一张信用卡副卡。养卡公司一把钱存入信用卡,他就收到短信提示,然后他马上在自家POS机上刷掉2.5万。之后,徐某给范某打电话:2.5万元被我刷掉,你赶紧跑。范某吓出一身冷汗,赶紧设法走人。次日,养卡公司发现,范某留的身份证有假,赶紧到银行想把2.5万取出,发现已没额度。而此时,徐某早已拿POS机上刷出的凭证,到POS机申请银行取出2.5万元现金。
养卡公司报案后,2009年8月范某被抓,但范某只是徐某利用的工具,被释放。徐某在逃,被列为网上逃犯,2011年6月自首。海曙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其提起了公诉。
近日,海曙法院判徐某犯诈骗罪,因徐某事后已退赔赃款,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故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