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古语叫做“百善孝为先”,做儿女的孝敬父母,赡养老人本是份内的事,可是临海的一对兄弟却弃自己85岁的老母于不顾,任由老人饿死街头。
去年9月22号,这一天本是合家团圆的中秋佳节,一个叫王荷英的老太太却孤身一人,饥饿难耐,在临海涌泉镇前坊村的公共厕所旁凄凉死去,陪伴她的只有一张薄被和一口破碗,而这一天正是老人85岁的生日。老人死后,她的两个儿子冯济法和冯济明因为涉嫌遗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昨天,两兄弟在临海市人民法院接受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审判。根据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王荷英老人一共育有4个儿女,在大儿子11岁的时候,她的丈夫便早早过世,王荷英独自一人含辛茹苦将两儿两女抚养成人,可是,子孙满堂的她却无法安度晚年。2008年以后,随着王荷英年迈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冯家兄妹开始为老人的赡养问题发生矛盾。
公诉人:“2008年5月17日,冯济法四兄妹在前坊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赡养协议,决定在老母亲身体健康的情况下送养老院安置,费用由兄弟姐妹共同负担,如遇有病把老母亲接回家,仍居住在冯济法家。”
然而,从2009年11月份开始,冯济法拒绝支付母亲的赡养费用。去年7月18日,由于王荷英身体每况愈下,冯济明等亲属按照先前的协议,将母亲送到大哥冯济法家,可是冯济法却拒绝母亲入住,老人只好在亲生儿子的家门口睡了一夜。
公诉人:“第二天晚上,冯济明与亲戚冯某等人敲碎冯济法家的小屋窗玻璃,让王荷英住进该小屋,冯济法发现后,将王荷英送回到冯某家前面,为此,双方发生斗殴。”
这起事件之后,子女们又把王荷英送进了养老院。两个月后,冯济明把老母亲接回前坊村,并狠心地将母亲遗弃在村里的一个凉亭里,第二天,早已经不起折腾的王荷香离开了人世。
公诉人:“被告人冯济法、冯济明对年老、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母亲,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致其母亲死亡,情节恶劣,应当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母亲最需要照料的时候将之遗弃,冯家兄弟丧失人伦的所作所为令人愤慨。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大哥冯济法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悔意。
被告人冯济法:“(你妈死亡和你有关吗?)没有关系。”
在法庭上,冯济法总是以种种理由为自己遗弃母亲的事实开脱。
被告人冯济法:“有很多都不是事实?(哪里不事实?)讲不来,年纪那么大了讲不来。”
相比冯济法,他的弟弟冯济明对母亲的死感到后悔,但是他却更多地责怪大哥。
被告人冯济明:“娘死外面,我当时很气,我娘死了确实心痛,我爸这么早死了,把我娘放在门口睡我当时不知道多心疼。早知道他不管我会管的。”
昨天,法院并没有对这起案件当庭做出判决。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做儿女的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可推卸的责任,针对遗弃老人的行为,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情节恶劣的,将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让老人安度晚年,不仅是一种道德义务,也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希望这起案件能警醒一些人,不要再让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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