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法院建议取消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资格
结果,涉及到的这些人纷纷到法院,缴纳拖欠款累计近120万元
浙江在线01月13日讯来自重庆的贺梅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和工友被拖欠了两年多的40多万元执行款,居然因换届选举而顺利执行到位。
原来,临海法院在对本届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推荐人有无受过刑事追究、有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进行资格审查时,作为政协委员推荐人之一的被执行人陈某被发现还有案件未履行。于是,该院向临海市委有关部门报告了相关情况。
陈某在临海经营一家快递公司。2008年,因雇员受害和道路交通事故两个案件,分别被上海青浦区和苏州平江区两家法院判决,需要支付50多万元的赔偿款。
受害人申请执行后,上述法院将案件委托临海法院执行。陈某缴纳了十余万元的执行款后因暂无履行能力,剩下的40多万元余款一直没有到位。
2011年12月底,陈某被推荐为临海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的候选人。
发现自己可能因此被限制了推荐资格,陈某急了,连忙将40多万元的执行余款缴至法院。
在本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选举中,临海法院在临海市委的支持下,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特别是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缺乏诚信的行为作为不宜当选代表、委员的条件。
据悉,在对940名人大代表候选人、255名政协委员推荐人资格审查中,临海法院建议人大选举委员会取消12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资格。
许多和陈某一样的被执行人因将被取消当选资格,纷纷主动到法院缴纳拖欠的执行款。临海法院通过此次资格审查,执毕了23件案件,执行和解22件案件,执行金额近120万元。
来源:台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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