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死刑浙江高发
2009年丽水杜益敏因集资诈骗7亿元被终审判处死刑。
2009年温州高秋荷因集资诈骗1亿多元被判处死刑。
2009年温州郑存芬因集资诈骗1亿多元被判处死刑。
2010年绍兴赵婷芝因非法集资2.7亿元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2010年台州王菊凤因非法集资4.7亿元被判处死刑。
2010年温州陈少雅因非法集资5亿元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2010年杭州孙小明因集资诈骗1466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2010年丽水吕伟强因集资诈骗2.6亿元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2011年丽水银泰房地产集团非法集资55亿元,季文华被判处死刑,季林青、季胜军被判处死缓。
死刑复核程序改判先例
广东局长杀副局长案
2007年1月3日,时任广东省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宣雄,在行将退居二线之际,上班时间在办公室里,将当时“扶正”声音最盛的副局长陈振华杀死。2009年9月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宣雄死刑。201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不核准死刑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的理由为,宣雄有投案自首行为,依法可从轻处罚。
湖北公司高管杀人纵火案
2006年2月19日,湖北中融达医药公司原董事陈义龙,从仙桃赶至硚口区汉宜路的同居女友谢某家中,谢争吵要与他办结婚证,陈不同意,一气之下将谢某掐死,并在现场纵火后逃离。一审、二审,陈义龙均被判处死刑。200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时,撤销了对陈义龙的死刑判决、裁定,发回重审。
春节前,吴英的终审判决下来后,林卫平不断接到债权人打来的电话问:“吴英已经判了,财产准备怎么处置了?”
林卫平其实也不知道。他是吴英案中最大的债权人,其“上线”债权人大约有五六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