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1日讯 近日,北仑法院在审理两起案件中,发现两名被告人,一人冒用了他哥哥的身份信息,另一人冒用了老乡的身份信息。
弟弟冒充了哥哥
窦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起诉至法院,在向其老家派出所调查取证的过程中,主审法官觉得窦某的真实身份似乎存在疑问。几经周折,终于发现嫌疑人真名原是窦某某,而窦某乃是其亲生哥哥。
原来,出生于1992年的窦某某,2005年便从老家四川到宁波打工,他当时还不满14岁。找工作时,窦某某犯了愁,因为没有身份证,企业都不敢用他。窦某某和家人一合计,便想到了当时已满16周岁而尚未申领身份证的哥哥窦某。窦某某和家人觉得,两兄弟本来就是一家人,叫什么都无所谓,领个身份证也不要紧。于是,窦某某将自己的照片寄回老家,由其家人拿着照片冒用哥哥窦某的身份信息办领了身份证。
实施犯罪时,窦某某的年龄还不满18周岁,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若是按照他冒用的窦某的身份信息,则犯罪时已经成年了,可能要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处罚。
记者同时了解到,倪某因涉嫌抢劫罪被诉至北仑法院,法官在仔细翻查他的身份证、户籍信息与供词时发现了问题。
老乡差点留污点
倪某生于1990年,长得眉清目秀,身份证上的照片虽也十分端正,可瞧着总觉得和本人不太相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发现,所谓的“倪某”,其真实身份是王某,他拿了同乡倪某的身份证并冒用了他的身份信息。
王某说,前几年,自己的身份证丢失了,而同乡倪某有一张一代身份证和一张二代身份证,两人岁数相仿,长相也有几分相似。王某为了省事,就向倪某借用了一张身份证。后来,王某因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为了不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污点,也为了不影响家人,他竟然继续冒用了倪某的姓名和身份信息。
法官向倪某核实此事时,倪某显得非常惊讶:“我们是老乡啊,反正有两张身份证就给他一张了,没想这么多。”慷慨的倪某万万没想到,自己差点就因这一次“大方”的举动成了有案底的人。
宁波晚报 记者 黄金 通讯员 马艳华 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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