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3日讯 自从颜先生捅破了窗户纸,将殿前村以断水断电相威胁,向外来户征收“进村费”的情况反映到媒体,台州日报及省级媒体也先后进行了报道,又有不少同样遭遇的人站了出来。
殿前村称“进村费”不能不交
自从1月6日收到殿前村村委会的通知,须交6.8万元“进村费”,颜先生便陷入了一场拉锯战,至今已两个月。与村委会主任江渊沟通、协商也最终不欢而散。
“买房的100多万元是父母的毕生积蓄,还背上了债务,这6.8万元相当于一年的收入,不是小数目。”颜先生说,在坚持了一段时间不交钱后,他的水表被拆了,电也被切断了。江渊表示,只要缴纳“进村费”就能立即恢复通水通电。律师认为,殿前村收取“进村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收费行为不合法。
小颜决定据理力争,为自己和其他外村人维护合法权益,却引来了非议:毕竟是80后小青年,不知深浅,赢了道理,却得罪了村里,今后日子恐怕不好过。
对于这样的质疑,小颜认为也是出自善意,他不是没考虑过一个外来户与一个村子对抗的后果,但不合理的行为一旦纵容必有后患。
这两天,记者在殿前村采访时,一位姓梁的先生告诉记者,大约五六年前,他买了当地村民的一套房子,装修的时候被告知必须缴纳2万多元“进村费”,如果不交,水管和电线都不予安装。
梁先生说,建房初相关的配套费都已缴纳过,这些收费明显不合理,但为了避免和村里发生正面冲突,梁先生无奈将钱如数缴纳。
“没想到5年间‘进村费’就涨到了6.8万元,的确超出了大家的承受能力。”梁先生很赞赏小颜叫板的勇气,但对他日后的处境非常担忧。
而此时,殿前村并没有因为舆论的压力稍有松口,他们表示“进村费”是由村委会一致通过的,代表的是“村规民意”,外来户不能不交。
一套房转手两次就收两次“进村费”
殿前村村委会当初让小颜等外来户缴纳“进村费”的理由是,修建该村的配套设施是由村里投资的,小颜享受了这些设施就应该对村里进行一次性补偿。
对此,梁先生表示,就算是配套费,在房屋建设之初就已缴纳过,就算缴也不可能要6.8万元。更何况,村里也承认这个“进村费”物价部门并未审核过,定价标准也都是村委会讨论的结果。
若说村委会向小颜收“进村费”还说出了理由,向王先生收就实在找不到有底气的理由了。同样有着殿前村外来户身份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在殿前村买的这套房是从另一位外来户那儿买来的。
“几年前,一位姓叶的外来户向殿前村的村民买来了这套房子,两年前为了结婚,我又从叶先生手中将房子买过来,因为知道有交‘进村费’的村规,我事先打听过,确认叶先生已缴纳过2万多元的‘进村费’,这才放心买了房。”王先生告诉记者。
谁知王先生也没有幸免,春节前殿前村村委会通知他,要缴纳6.8万元外来户“进村费”。“要说这个费是认房不认人的,已经一次性缴过了,为啥还要缴?这完全没理由。”王先生说,他托过朋友向村委会打听,对方表示钱一定要交,但金额可以商量。
“我的处境比小颜好些,他们还没有给我断水断电,但这个钱我无论如何也不会交。”王先生说。
不排除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利
王先生有一对3岁大的双胞胎孩子,本来一家人很幸福,但“进村费”一事儿让他感到非常烦恼。
他说:“两个孩子将来还要在村里长大,和村里的孩子做朋友,如果因为‘进村费’导致我们的家庭受到村民排挤,对孩子来说是多么困扰的事啊!”
王先生说,外来户势单力薄,难以对抗一个村子的意志,但是殿前村也不能仗着“村规民意”损害个人利益。
小颜和王先生都表示,若不能通过协调处理好这件事,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台州日报 胡艳芬 罗浩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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