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9日讯 在3月19日进行的台州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张蕴华委员代表九三学社台州市委会作了题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的发表,发言内容如下:
当前社会公众非常关注有关从餐厨垃圾中非法回收提炼“地沟油”并重新流向餐桌的问题,虽然台州市针对“地沟油”的专项整治屡屡开展,也将部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但由于餐厨垃圾管理缺乏长效机制,一些违法回收加工行为在利益的驱使下屡禁不止,成为影响社会生态环境和危害群众食品安全的重大隐患。目前台州市还没有出台《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没有统一对餐厨垃圾进行管理,为了探索台州市餐厨垃圾管理的解决途径,推动规范化和长效化管理,去年我们联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了专题调研,希望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积极推进餐厨垃圾有效管理,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
一、台州市餐厨垃圾管理现状
(一)产生情况。餐饮服务单位是餐厨垃圾的产生主体。据调查,台州市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有9587家,其中餐馆3504家,快餐店971家,各类食堂1938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7家,饮品店350家。尽管台州市还没有对每日产生的餐厨垃圾数量进行过统计,但按照同类城市城镇人口每人每天0.1-0.15kg的产生量计算,台州市330万城镇人口每天约产生300-500吨的餐厨废弃物,其中市区105万人口每天约产生105-120吨。
(二)处置情况。目前台州市生活垃圾处置系统中并不包括餐厨垃圾,长期以来,由于管理的缺失,需求方与产生单位之间形成私下交易行为,其流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养殖业。即养殖场(户)通过向餐馆、食堂付费收购泔水用作饲料使用,在一些位于城镇附近的小型肉猪场及散养户中,使用简单高温处理的餐厨垃圾作为饲料的现象比较普遍,可占全部日粮饲料比例的50%以上。二是废弃油脂回收企业。目前台州市共有6家废弃食用油回收利用企业,与油脂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协议的多数为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目前数量约有450多家,油脂回收总产能达800多吨/年,主要生产工业用油脂。三是其他渠道。小型餐饮单位的液体餐厨垃圾往往被个体小作坊收集,流向非法提炼窝点。此外,部分餐厨垃圾则直接排入下水道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另外有少量混杂在普通城市生活垃圾中进行处置。
(三)存在隐患。1、进入养殖业的潜在危害。餐厨垃圾富含蛋白质、糖类和脂类,含水率较高,极易腐败,导致某些致病菌大量繁殖,增加了生猪疫病及某些人畜共患病的传播风险。2、“地沟油”的潜在风险。“地沟油”以餐厨垃圾通过简单加热、蒸馏等工序提炼而得,这些油脂往往过氧化值、酸价严重超标,且含有黄曲霉素、苯并芘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可再食用。3、增加生活垃圾的处理难度。餐厨垃圾若混入生活垃圾中,极易在较短时间内腐烂发臭和滋生蚊蝇,污染周围环境。由于餐厨垃圾的水分含量高,不适合焚烧,而填埋处理易造成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因此,餐厨垃圾必须单独处理。
二、台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法规体系不够健全,缺乏可操作性。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与餐厨垃圾管理相关的并非空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但是,这些条款的规定在具体执行落实上存在比较大的困难,目前的法律法规只表明了国家对餐厨垃圾管理的一个态度,并没有实质性的解决措施,对其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未作具体规定。
(二)分管部门多,但没有总负责。近几年台州市开展的地沟油整治行动,是从保障群众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均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参与,几年整治工作下来“地沟油”非法回收提炼现象仍然屡禁不止的事实说明,联合整治未抓住问题的源头和要害,治标不治本,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本身只是一个协调机构,缺乏强有力的主管部门,致使餐厨垃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
(三)监管工作存在盲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是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法定部门,但餐厨垃圾没有纳入管理范围,存在监管盲区。究其原因,一是餐厨垃圾本身具有可再利用的特性,使产生单位不愿委托环卫部门来收集处置,这与其他生活垃圾有着本质的区别。二是若环卫部门对餐厨垃圾开展集中收运,产生单位非但少了销售收入,还需另行向政府部门支付相应的处理费用,在具体推行落实上存在较大难度。因此,餐厨垃圾肆意通过非法渠道流向不法分子,也就产生了非法提炼和非法销售的地下市场。
(四)收运、处置能力滞后。从目前一些城市已建成的餐厨垃圾处置设施来看,其主要是通过生物、物理和化学处理等技术手段,将餐厨垃圾转化为肥料、饲料原料或工业用油脂,完全可以达到餐厨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目前,台州市尚未建立餐厨垃圾专业处理企业,不具备餐厨垃圾专业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综合能力。
三、加强台州市餐厨垃圾管理的建议
(一)统一制定出台全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餐厨垃圾的规范处置,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支持,这是依法有效管理餐厨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处置的必要保障。在目前国家没有出台专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下,台州市可以在现有法规框架体系内制定符合台州市实际的餐厨垃圾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明确餐厨垃圾的范围、管理处置的原则、组织管理体制、监管部门职责、市场运行机制、餐厨垃圾产生者的责任和义务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良性管理机制。
(二)建立餐厨垃圾管理网络,明确管理主体。实行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工作涉及面广,涉及建设规划、行政执法、环保、卫生、工商、农业、质监、公安等多个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特别是明确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全市的餐厨垃圾的统一收运处置工作,处理、协调、组织和落实相关部门之间事务,通报、研究相关情况,协调统一行动。同时,可以建立市、县、街道三级餐厨垃圾管理网络,明确产生单位日常管理、收运单位行业管理、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的职责和任务。此外,还可以将餐厨垃圾管理纳入市容环境卫生综合考评体系,推动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餐厨垃圾管理体系,保障运行经费。加强源头监管,实行餐厨垃圾收运登记制度,建立产生单位的餐厨垃圾排放、处理的信息平台;保障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研究制定餐厨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建立餐厨垃圾的计量收费机制和收集运输作业规范。鉴于餐厨垃圾管理的准公益性,其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的建立可以采用政府管控下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四)加大餐厨垃圾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广泛宣传餐厨垃圾的危害,引导绿色消费理念,培养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倡导合理用餐,反对铺张浪费,让广大民众了解实施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的目的和意义。二是增强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单位及从业者的遵纪守法意识、监督意识及环境意识。三是加强对养殖户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采取集约、科学的养殖方式,摒弃用餐厨垃圾饲养牲畜的传统养殖陋习。四是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非法收运、处置、加工餐厨垃圾的行为。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形成“人人知晓、单位自律、社会共管、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台州市委会主委
界别:九三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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