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太可憎
2012年03月29日 04:06:29
浙江日报讯 日前,因涉嫌“钓鱼执法”,河南三门峡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冯某等3人被法院判处“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而犯罪原因居然是由于刑事侦查大队前3个月办案情况一直处在全市倒数,且该局规定,连续3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要被罚款300元并予以诫勉谈话,仍无进展的调整主要领导工作岗位等。3名警察是为了获得政绩,“扭转考评落后的局面”,才设局“钓鱼”的。
“钓鱼执法”发生在人民警察身上,既可恨又可悲。“钓鱼执法”不仅严重损害人民警察的形象,无益于警察队伍的建设,更暴露出警察内部考核机制存在严重弊端。当然,这一现象并非个例。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追求政绩工程,一味追求结果,这种拿人民群众利益作为牺牲品的政绩工程,与科学发展观相违背,也影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与其这样得不偿失,不如探索科学的发展方法。首先,有关部门要转变思路,制定科学的考核机制,不仅要看结果,更要注重过程和质量。其次,相关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持公正执法,坚决杜绝投机取巧、不正之风,要把心思更多地放在提高自身能力上来。此外,还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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