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黄先生和林女士在网上相识,9个月后结婚。两人都30岁,黄先生在杭州炒股、代理游戏,林女士在一家公司当财务,如今他们的宝宝刚刚4个月大。
昨天,双方却对簿公堂。林女士说,老公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她要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存款400多万以及一辆奔驰车。
两人都请了律师,林女士没有到场。
林女士的律师说,黄对家庭没有责任心,老婆怀孕了也不照顾,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淡。孩子出生后,黄也不管不问,夫妻经常吵架,黄离家出走,还在网上发帖找女伴。
今年1月9日,林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这时候她才发现,黄在近一个月内把她银行账户里的钱都转到了自己的账户里,之后悄悄转移,一共有360多万。
此外,她股票账户里的80多万也被黄全部转移。
由于黄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没有判离,两人到现在还是夫妻关系,但是他一直没有把转移的财产转回。
林女士认为,虽然自己年收入只有十万,对方月收入至少有2万到3万美金,婚后他们的共同财产黄贡献更多,但不管怎么说也是共同财产,两人应该共同拥有。
庭审期间,黄先生始终面带微笑说,自己婚后没有固定工作,炒股亏钱,根本没收入,老婆收入也不高,根本就没有什么夫妻共同财产,账户里的钱其实都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包括那辆车,虽然是婚后买的,用的也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都是他婚前炒股、炒房赚的钱。
“我想不通她干吗一定要离婚,去年12月我还给丈母娘买海狗油,日子过得还可以,结果她马上翻脸要离婚。我对她很可以了,给她买包包买衣服买房子,光玉石就给她买了100多万。结婚两年,我们生活开销500多万,都是用的我的婚前财产。”
他不承认转移财产,说夫妻间财物转来转去很正常,转账时妻子完全知情。
林女士说,她不知情。
法官问,愿不愿调解,黄摆摆手:“不调了,调不好!她太急了!冲着钱来的!”
法院没有宣判。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除外。
据都市快报 记者 段静 通讯员 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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