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丽兰,女,中共党员,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先后获得省、市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在交警支队,邱丽兰先后分管交通秩序、法制、警卫、科技、办公室、财务等多项业务。期间,她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丽水市城区交通秩序“畅通工程”在2009年首次提升为二等管理水平。在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丽水交警法制在全省系统评判中由原来的末位到2008年首次提升为第一名。开展了酒后驾驶专项整治,2010年丽水市共查处饮酒后驾驶4756起,醉酒后驾驶576起,行政拘留576人,排名全省人均第一,下属4个大队获全省先进;2011年,丽水市共查获酒后驾驶7529起,其中饮酒后驾驶7156起,醉酒驾驶373起。在继2010年丽水支队本级及4个大队由于禁“酒驾”工作成绩突出被省公安厅通报表扬后,2011年丽水支队本级及6个大队又由于禁“酒驾”工作成绩突出被省公安厅通报表扬。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丽水市已逐渐形成“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浓厚社会氛围,“禁酒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出色完成了2010年浙江省首届体育大会、丽水撤地设市十周年庆祝大会、中国•丽水第二届国际生态经济博览会、第二届丽水华侨大会的“四会合一”交通安保、世博安保和多项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丽视察的交通警卫任务,确保万无一失。
为保障老百姓出行安全,提高道路安全状况,近年来,丽水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和安监部门联合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治理工作。作为公安交警部门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她积极协调开展“双排查、双整治”工作。近三年公路“安保工程”中,丽水市共争取省财政资金3.79亿,事故隐患路段治理资金2000万元,整治临水临崖危险路段2034公里,修建避险车道4条,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八年下降。
2010年12月24日,丽水市遭遇冰雪天气,道路普遍出现严重积雪冰冻。因为330国道复线封闭,49省道交通负荷过大,且路面积雪严重,49省道丽水至缙云段出现了大面积堵车。面对数千车辆被堵的情况,作为分管道路交通秩序的邱丽兰心急如焚,一直到凌晨3点多,都坚守在路面上指挥和调度警力。第二天一大早,一夜没合眼的她马上又赶赴冰雪现场,经过多方施救,到当天早上10点多,330国道终于抢通,邱丽兰这才松了一口气。此时,她已经在天寒地冻中连续工作了20多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