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芬,女,1974年出生,副主任医师,200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担任宁波市海曙区段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作为一名基层一线的党务工作者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者,她始终把入党誓词铭记心中,利用自身专业特长,率先垂范,带领全体党员职工紧紧围绕卫生工作,服务群众、服务大局,为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她曾荣获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等称号,2011年9月被评为浙江省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月度之星。特别是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她率先垂范积极发挥了作为一名党员医务工作者的先锋模范作用。
狠抓队伍建设,切实履行书记职责。在支部建设中,王雪芬积极开展特色化建设,努力争创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通过“亮牌、承诺、示范”等活动,建立三个先锋示范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她制定公开承诺样本,内容涵盖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三部分,统一制作履诺进度记录表,并采取“项目化”动态管理的方式,督促党员按时履诺,并创新考核奖惩办法。在她领导下,支部和党员均兑现全年公开承诺,承诺完成率和好评率均达100%。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她组织义诊、健康讲座等公益活动120多次,累计服务人次达5000余人,集中解决了方便群众就医、改善医疗硬件等9个难题,修订完善了10项制度。
立足岗位建设,服务辖区居民群众。王雪芬积极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并于2007年率先在全区卫生系统试行党员积分考核制并收到明显效果。她组建了3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在与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中,先后组织两次大规模赴结对村送医、送药义诊活动,并帮助设置村卫生室,方便村民就医。为了能更好地服务病人,她24小时开机,随时接受居民的咨询,她经常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对居民进行上门服务,到社区进行健康教育讲座。她身先士卒,带领支部全体党员,积极投身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群众满意站所等各级各类创建活动中。
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王雪芬从改进工作作风、建设医德医风长效机制入手,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定期向全体职工发送廉洁从业短信,开展岗位廉政防控工作,现已初步建立廉洁从业氛围和防控机制。她在得知原退休职工宋淑华的丈夫不幸患肝癌后,组织党员职工进行捐款;针对四位退休职工住房补贴的疑难问题,她多次奔走于市、区房管部门,多方协调,最终妥善解决;在改善全院作风工作中,她发动全体职工向先进人物学习,引导党员职工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真心实意为患者服务,进一步转变了服务中心的工作作风,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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