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萌资料图
记者今日从浙江省检察院独家获悉,由该院立案侦查的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黄萌(正厅级)受贿案4月27日在金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黄萌涉嫌受贿1000余万元。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据金华市检察院指控,今年52岁的黄萌,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1998年至2011年间,黄萌在担任湖州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现金、汽车、装修材料、贵重物品等财物,共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
此案由浙江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指定金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金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土华等3人组成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主要围绕黄萌离任湖州市市长职务后所收受的财物是否构成犯罪等焦点进行了辩论。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后两任局长周航、郑尚金均因受贿各被判死缓和有期徒刑四年。2007年1月,时任湖州市市长的黄萌接任郑尚金出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把手”,去年6月因涉嫌经济问题被浙江省纪委调查。作者:范跃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