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骗取拆迁补偿款77万元 莲都一村民获刑十年
2012年05月08日 16:31:11
浙江在线05月08日讯 为获得高额的拆迁补偿,莲都区一男子伪造土地证复印件和建房审批表复印件,骗取拆迁补偿款77余万元。近日,莲都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诈骗案,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并退还违法所得。
现年51岁的黄某,家住莲都区前垟村。1999年,黄某母亲在前垟村水库边上的责任田里建了一幢房子用于自住。2005年,黄某又在该房子边上搭建了一幢房子。上述两处房子在搭建时均未办理相关建房审批手续,均属违章建筑。
2010年,黄某居住的村子要拆迁了。拆迁公告一出,黄某就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盘,想趁机将违章建房合法化,可多拿些拆迁补偿款。于是,黄某又在另一个由猪栏改建的房屋上搭建了第二层,并伪造了相关的土地证复印件和建房审批表复印件,谎称该土地证所载的为其现居住的房屋,建房审批表所载的为其猪栏改建的房屋,从而使上述三处违章建筑都获得了合法土地确权,并按照合法住宅取得了拆迁安置补偿款。后因村民举报案发,2011年11月17日被抓获归案。经重新计算,黄某多骗取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共计人民币77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及其亲属代为积极退清全部赃款的情况,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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