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校毕业生入伍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2012年05月09日 14:11:57
浙江在线05月09日讯 记者从前天召开的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将继续对所有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包括中央和地方所属的公办、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入伍后,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考虑;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者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据了解,去年,浙江省共征集到应届高校毕业生1213人,占服兵役总人数的5.6%。有关部门表示,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达26.94万余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还存在一定压力,预征入伍有利于缓解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宁波晚报 记者 沈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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