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8日讯
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入伍后优先提拔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享受升学、就业等方面优惠政策……昨天,记者从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总参谋部、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继续完善一系列优惠政策。
据悉,今年将继续对所有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包括中央和地方所属的公办、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入伍后,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考虑;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者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