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30日讯 “塑年堂”能够在短时间内,赢得消费者、投资者的信任,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塑年堂”不惜花重金,聘请名人代言。而“塑年堂”事发后,受骗者也纷纷提出质疑,当初代言“塑年堂”的名人们是否要承担责任?
在“塑年堂”聘请的众多名人中,杭州著名节目主持人安峰也是其中一位,但事发后,只有安峰第一时间做出了回应,并表示会勇于承担责任。
昨天晚上,安峰再次联系记者,并发出了《关于“塑年堂事件”的致歉声明》,安峰表示将退出“塑年堂”的代言费,一分不拿。
安峰回忆了代言“塑年堂”的始末:2010年8月经人介绍,安峰结识了“塑年堂”,并开始为“塑年堂”提供属于个人行为的形象代言,为期一年。“其实,当时我也事先查阅过该企业提供的相关批文与资料,但现在回想来看,并没有进行更全面、准确、专业的审核。”
与此同时,在有限的一年合同中,安峰也发现“塑年堂”的宣传词过分了些。“广告其中很多都是配音,而且说法过于夸张,这也正是我为之不满的。”
2011年,与“塑年堂”的合同到期之后,对方希望续约,安峰拒绝了,同时要求“塑年堂”立即停止使用自己的形象代言。
自从得知“塑年堂”虚假宣传后,安峰也深感不安:
作为曾经的形象代言人,我对该企业及其产品给消费者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的权益受损深表痛心和自责,特向公众致以诚挚的歉意。
安峰坦言,代言“塑年堂”的并非自己一个人,但事发后只有自己站出来,不图别的,只是为了对得起公众的信任。“有失误就得承认,在期盼相关部门尽快查明事实,依法处理,为消费者讨回公道、挽回损失的同时,我愿意拿出塑年堂代言费,一分不取,以此表明我的诚意。”
安峰表示,待相关部门将有关“塑年堂”的案件查清后,把合同和代言费一并交出,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主要是作为消费损失的弥补。本报记者李阳阳
虚假代言,消费着公众对名人的信任
如果说安峰之前的代言,误导了不少消费者,但事发后,安峰第一时间道歉并退出所有代言费,从这个角度来说,安峰敢做敢当,敢于承认错误,敢于弥补损失,安峰,好样的!
在带来滚滚财源的同时,如今越来越多的“代言门”也成了困扰明星的烦心事。名人也是人,也有生活。市场经济下,企业利用名人赚取眼球和信任,名人借此名利双收,咱也能理解。
但现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不问青红皂白,什么话都说,言之凿凿,信誓旦旦,并不虑及后果;被揭出问题,却首先解脱自身,辩说自己无辜,甚至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先不论法律责任,仅从道德良心说,虚假代言就是欺骗,能说无辜吗?对那些明显荒谬的广告词,名人在代言之时,你自己真的一点怀疑都没有吗?
著名演员吕丽萍曾这样表态:“明星选择代言产品,就跟演员挑选剧本一样,要看品质。如果产品出了问题,明星也要承担连带责任。”而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姜昆奉劝“最好不要代言!”
在信任危机面前,代言明星态度不一。
仅以“塑年堂”代言人为例,目前只有安峰,能够第一时间回应,更多名人选择的是沉默。这也并不鲜见,即使是以轰动全国的三鹿毒奶粉事件而言,那些曾经代言过三鹿婴幼儿奶粉的明星们也是装聋作哑。
殊不知,你们在卖“名”的同时,虚假代言也是在“消费”着公众对你的信任。
名人代言,或可追刑责
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消息:经过大量调研和征求意见,工商总局已形成《广告法(修订送审稿)》报送国务院法制办,目前正配合法制办加快修订进程。
此前名人公众人物代言虚假广告一直游离于法律之外。《广告法(修订送审稿)》对现行广告法进行了较大修改,送审稿在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三大主体的基础上,把参与广告代言、证明、推荐的“广告其他参与者”,包括名人、明星等公众人物也列为了需要规制的广告主体,把连带责任的主体扩展到个人,约束代言行为。
如果该送审稿通过的话,届时广告代言人要为代言虚假违法广告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等连带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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