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择校”政策金华落地 学区划分细则将于近日出台
2012年06月01日 05:28:10
浙江在线06月01日讯 昨天,金华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与往年相比,意见中最大变化就是将不允许择校,学生必须根据自己的户籍条件,到常住地对应的学区报名就读。
零择校意味着学生要就近入学,学区划分是家长们最为关心的话题,文件中指出,保持小学、初中学区相对稳定,学区由各区教育局(分局)研究确定并对外公布,学区划分实施细则将由婺城区、金东区教育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分局具体研究后在近期出台。
意见中还规定,学校应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分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情况与规范办学考核挂钩,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迁移学籍档案。
学校遇到无法确定孩子是否属于本学区时,应上报区教育局(分局)界定,涉及到两个区的学区界定有异议的,由相关区教育局(分局)协调确定,经区教育局(分局)界定学区的,学校不得拒收。
同时,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于民办学校招生,意见中明确规定,要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原则上应在办学所在地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时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测试。
另外,关于中小学生入学报名时间,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内学生报名时间为7月2~3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间为7月4~6日,7月13~19日,学校进行招生情况公示,7月20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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