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起机动车年检要检尾气了 不合标准不能上路
2012年06月07日 06:08:35
浙江在线06月07日讯 昨天宁波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的通告》,正式确定6月10日起,在宁波市六区(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范围内,在用机动车按照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期限,同步进行排气污染检测。
记者了解到,机动车经排气污染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将不能上路,需到车辆维修治理企业进行维修治理。
根据宁波市物价局的《关于核定机动车排气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初检收费标准为:轻型汽油车(总质量3.5吨以下)为62元/辆次,重型汽油车(总质量3.5吨以上)20元/辆次,柴油车为20元/辆次。
车辆复检收费按初检的标准减半收取,具体为:轻型汽油车为30元/辆次,重型汽油车为10元/辆次,柴油车为10元/辆次。
经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授权委托,目前宁波市六区具有机动车尾气检测资质的环保检测机构共四家。
每日关注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广本撞上凯迪拉克又向非机动车道滑去 大妈被撞
- 庆春东路机动车道上有个大坑 深度超3米要小心
- 凭考生专用车贴机动车不受限 紧急情况可拨85066910
- 机动车交通违法3次未处理将被扣证或扣车
- 金华:机动车维修服务要规范 汽车维修不达标要降级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