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安龙,男,先后任庆元县反贪局副局长、教导员、法纪检察科科长、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曾获浙江省政法系统“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先进个人、浙江省第三届“十佳优秀检察官”、浙江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丽水市优秀共产党员、丽水市“五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
不畏艰难办铁案。多年来,吴安龙一直奋斗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第一线,无论担任反贪局副局长、教导员,还是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他总是用打硬仗的拼搏精神办好每一个案件。2010年2月,庆元县屏都镇白岭头村15名群众集体来访,称村干部利用职权,将高速公路土地征用补偿款私自侵吞。职业的敏感促使他马上投入到案件的侦查中,通过扎实的调查取证,揭穿了村支书柳某、村委会委员范某利用假合同侵吞土地征用补偿款65000元的事实。这二人被绳之以法后,朴实的村民们专程送来锦旗感谢他。2011年10月,他带领反渎干警顶住压力,查办了庆元县林业系统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渎职侵权案件7件7人,其中包括掌握实权的副局长,也有基层工作站的站长。自2005年以来,吴安龙经手办理的大要案有30余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苦干更要加巧干。在吴安龙眼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既是一份体力活,也是一份脑力活。能吃苦,只是一项基本功,并不是会吃苦就能出成果,如何“苦”得有价值,是他经常琢磨的事情。他爱听取大家的意见,善于分析案件情况,善于在蛛丝马迹中寻找突破口,善于用“攻心计”打动犯罪嫌疑人,促使其从内心深处认罪伏法,以智取胜。2010年5月,庆元县一副局长刘某贪污案发,起初刘某一口咬定20余万元公款是花在了公务开支上,企图混淆事实。吴安龙不轻信口供,一方面从贪污的款项和手段上入手进行调查取证,让事实说话;另一方面,和刘某聊其从一个临时工到科级干部的成长历程,内心受到触动的刘某最终认罪,坦言自己对不起党和组织,不管如何判决,都罪有应得。
一片真情解民忧。曾担任过控申科科长的吴安龙,总是用热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对待老百姓的诉求,耐心地倾听他们的诉说,细心地记录他们的诉求,怀着一颗尽责的心争取办好每个信访件,力求让群众满意。这时的他,就像个和蔼可亲的邻家大哥。2009年3月,庆元县龙溪乡荡口村因宅基地征地补偿款问题引发村民集体上访。吴安龙临危受命后,一边扎进有关部门收集文件材料,一边联系相关单位及上访人代表、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等在乡政府会议室现场办公,就信访情况举行公开答询会。在会上,按照文件规定,针对村民上访焦点问题,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拟定了可行的分配方法。对这样的处理结果,村民非常满意,上访代表说:“检察院我们只来过一次,就把问题解决好了,都像这样,老百姓的事情就好办了。”为此,上访群众送来了“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就在这一年,吴安龙获得了全省政法系统“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先进个人。2011年2月,庆元县申控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