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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微之处展现司法公正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周黎
www.zjol.com.cn  2012年06月2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周黎,女,1969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周黎始终奋斗在审判第一线,靠着对法律事业的执著追求,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立足于平凡的岗位,以平常心做人,进取心做事,默默奉献,历年结案数在法院名列前茅,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公正、文明、高效、廉洁的司法形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赞誉。曾获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浙江省优秀法官等荣誉。

  尽心竭力,效率与质量并重

  面对案多人少矛盾,周黎着力在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白天时间不够用,就挑灯夜战,平时忙不过来,就搭上节假日,经常将判决书带回家进行撰写,自2004年至2009年的6年里,她所承办的民事案件每年均超过200件,自审自执率达85%,所承办的1200多起案件中无一起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在她的带领下,民三庭自2009年1月至2010年8月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878件,人均月结案达25件。2004年5月,周黎到新设立的交通巡回法庭工作,在简陋的办公条件下就地立案、审结、执行,至次年10月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共办结515件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0%以上。

  细微之处展现司法公正

  在平时的工作中,周黎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执法环境,人人都是执法形象”的理念,从司法行为的每一个细节入手,让当事人感知到公正。

  热情接待,灵活立案。针对交通巡回法庭人员少、办公条件简陋、当事人众多,造成部分群众起诉困难的情况,该同志创设了电话立案、节假日立案等制度,对年老体弱、身患残疾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预约上门立案的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畅通了法庭便民利民的渠道。

  注重效果,规范庭审。她要求庭里同志每次开庭都做到认真注视,用心倾听,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辩论权,庭审中不打断当事人的发言。她认为注视和倾听本身就是一种对人尊重的表达,诸多憋气而来的当事人受到法官的尊重后也渐渐心平气合。

  抓住细节,做到“四不”。一是不“忘”。不忘法官宗旨,认真做好为民、便民文章。二是不“拖”。不练“拖功”练快功,加紧办结每一个案子。三是不“烦”。接待群众热心、细心、耐心;办案虚心、诚心、贴心,耐心疏导,百问不烦。四是不“怕”。不怕吃苦受累,倾心办案;不怕担责任,顶住各方面干扰,公正执法。

  辨法析理,案结事了。确保所撰写的裁判文书与事实相符、说理清晰,加强证据分析认定,准确引用法律规范;坚持既讲法言法语,又要通俗易懂。真心为当事人着想,耐心解释说服,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

  钻研业务,提高司法能力

  在紧张的民事审判工作中,周黎从未间断对法学及司法实务的研究。为解决交通事故案件经人民调解后当事人反悔,以及侵权方当事人不按人民调解协议书确定内容履行的弊端,她于2009年3月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推行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互动机制。2010年1至8月,适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处理的交通案件达到565件。该项机制的运行,既防止了任何一方当事人反悔,解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后顾之忧,也有效的提高了人民调解组织的公信力,社会反响良好。针对医疗纠纷日益增多的情况,2010年3月,周黎带领民三庭在全市范围内首创了医疗纠纷案件诉前引调机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对该类案件暂缓立案,引导当事人协商选择人民调解组织对其纠纷先行调解。医疗纠纷案件诉前引调机制的运行,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又减轻了审判人员的办案压力,缩短了案件的审理期限。至今年8月,通过诉前引调机制,已成功调解5起医疗纠纷,审理期限仅为3天,另有6件医疗纠纷已进入鉴定程序。在办案的同时,她还利用业余时间撰写针对性较强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处理程序与责任认定》、《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等调研文章。

来源:  作者:  编辑: 麻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