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疾控中心是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省级文明单位”。2010年10月,中心党支部第七次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复评考核,连续12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8到2010年被评为“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先进集体”、平阳县“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近几年来,平阳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在温州市11个县(市)区年终考核中各项成绩名列前茅。2008年、2009年绩效考核机构和区域均获“双优”成绩。
明确指导思想,狠抓制度建设
近年来中心党支部紧紧围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章立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狠抓精神文明创建,树立文明单位形象,中心与科室、科室与个人每年都签订精神文明工作岗位责任书,使精神文明建设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关注公益事业,真情奉献社会
为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团员和中层干部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近几年来,中心全体职工主动投入赈灾救助活动和灾后防病工作,除积极做好防病工作以外,积极帮助贫困山区,共捐现金2.5万元,衣物近2560件。与青街乡小学手拉手扶贫助学活动已持继9年,结对60多名贫困生。
坚持科学发展,狠抓疾控队伍建设
中心党支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结合本中心实际,努力提高疾控队伍素质建设。党支部有计划地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卫生部门、质量技术部门举办的专业技术培训,每年选派出50多人次。专门邀请省市专家来平指导我县传染病防控、应急事件处置、重大食物中毒调查及实验室检验工作。通过多渠道多方位培训来提高我县疾控队伍业务水平。自2008年以来我中心每年有12篇以上论文在国家二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有1-2个课题在研究,中心形成浓厚的学术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