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军,男,1958年8月出生,汉族,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81年9月入党,大专文化,现任江山市大桥镇司法助理员兼镇综治办副主任。2007年,他被授予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光荣称号;同年被衢州市司法局授予“十佳调解能手”称号;2009年至2010年,他又连续两年被江山市委授予“十佳乡镇干部”;2011年又被省政法委授予“优秀党员干警”。
自2001年3月起,他在人民调解这一平凡的岗位上,十一年如一日,以共产党员独有的情怀,心系群众,依法调解,甘于奉献,为大桥这一“三山”边界地区的平安与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了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致为平凡岗位呈一平常心知乐。大桥镇地处江山、常山及江西玉山“三山”交界,下辖15个行政村,总人口20128人,是个农业山区乡镇。王亚军从从事人民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时就树立良好的心态,即具有“上为一级政府维稳担责、下为一方百姓安宁解忧”的目标追求,“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的敬业精神,“不计较名利、不计较得失”的思想境界。正是这一良好心态,支撑着他在人民调解岗位上,孜孜不倦,乐于奉献,面对困难不回避,遇到挫折不气馁,受到非议不计较,遭到攻击不退缩。十一年来,他为了一方的平安,凭“三寸不烂之舌”,累计受理调解各类民事矛盾纠纷436件,调解成功率达98.4%。其中,调处工伤事故等“非命”赔偿纠纷21件,调解标的达370多万元,有效制止和化解群众上访26起,近420人次。
敢为党委政府保一方稳定担责。新形势下,作为司法助理员,如何当好党委政府维稳的参谋,如何当好群众百姓矛盾纠纷的“娘舅”,如何破解矛盾难题,是责职所在。他立足自身岗位,面对矛盾纠纷,不推脱,不回避,不应付,敢于为党委政府担责。去年五月份,面对一信访户,他主动对接工作,通过调查核实,协调沟通,在历时近一个月、六次面对面的调解,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不仅得到上访人的感谢,也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原市委书记在《审结单》上批示:“思想上认真重视,方法上政策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工作上深入细致、及时到位,实效显著,值得表扬”。
乐为群众百姓求一家安宁解忧。多年来,王亚军把情系群众,努力为群众化解纠纷,作为诠释“三个代表”和“执法为民”的最好答案。2010年9月镇西坂村姜振良的儿子姜祖在安徽铜陵市铜北造船厂干活不慎摔倒死亡,姜振良家人向镇村报告请求派人前往帮助调处。他会同西坂村书记连夜驱车400多公里,赶到安徽铜陵。到达当晚不顾路途劳累,一边安慰当事人家属及亲戚,稳控情绪,防止过激言行;一边向在当地打工的江山老乡及同厂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寻找合理解决此事的有效方案。经连续多天的艰难协商,最终以37.5万元赔偿与厂方达成协议,且得到全部兑现。在处理这一工亡事故中,由于他业务熟悉,方法得当,要求理性,使得发生在异地的工亡事故顺利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