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年轻女子阿静(化名)这几天很郁闷。她说,应聘兼职内衣模特遭遇雷人要求——几天前,她在应聘时被人要求拍裸照,还想认她做干妹妹。7月2日,阿静投诉了这事,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被要求拍裸照做“干妹妹”
阿静,市区人,21岁,在一家企业上班,月工资2000多元。工作之余,她还考上一所成人高等学校继续学习,学费较贵,她为此借了朋友不少钱,急需找一份兼职。
6月22日,阿静在“58同城网”看到温州市北极新秀服饰公司招聘兼职淘宝内衣模特,工资每小时100元至200元。她便通过邮件应聘。
第二天,该公司工作人员王某与她QQ联系,要求传一些有身材曲线的照片,阿静便把几年前拍的写真照片传给对方。随后,双方约定6月25日中午到该公司面试。
阿静说,王某接待了她,带她进入一个办公室,然后要求她“脱衣服,展示身体曲线。”
“穿着内衣拍照片,我还是能接受的,毕竟应聘的是内衣模特。”阿静说,脱了外衣,王某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其间,王某让阿静说话小声点,称让隔壁同事听到不好。拍完照片,王某让她回去等通知。
“从公司出来,我乘公交车回单位时,王某给我发来短信,说是要再拍一次,这次要全裸的。”阿静说,虽然很犹豫,但她很需要这份工作,答应了对方要求。
6月30日中午,阿静再次来到该公司。阿静说,当天正值月经期,但还是在王某的要求下拍了裸照。“其实,我心里很矛盾。但王某说,不拍脸部,照片不会外流。”
阿静在回家的路上,王某频频发来短信,约阿静出去吃饭、唱歌、游玩,并想认阿静做干妹妹。阿静说,“看到干妹妹这几个字,想到网络上所谓的‘干爹’,感到特恶心。”
昨天下午,记者在阿静的手机上看到王某给她发来的短信,摘录了部分内容:
“全裸帮你拍张吧,你看如何呀!不拍你脸部就好了。”
王某承认发短信提要求称不想让公司知道此事
阿静说,事后,她看了王某拍下的照片,并当场要求删除其中几张露脸的照片,王某带她下楼时,她又让王某删除了一些裸照。“但我还是担心有照片会外流。”
令阿静想不通的是,王某为何要用手机拍下她的全裸照?王某到底想怎么样?昨天她再次与王某联系时,王某称自己要离开温州了,应聘一事要两个月之后再说。“我顿时有一种被欺骗,被耍的感觉。”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了该公司员工王某,他自称是负责公司在淘宝商城的业务,马上要离开这家公司去上海工作,并表示阿静的身材不符合招聘要求。
记者问:“你有没有发短信要求她拍摄裸照?”
王某答:“有发短信,但她过来后没有脱衣服,说是正在经期。”
“为何要求拍裸照?”
“她给我发来写真照,我以为她是那种人,就提了拍裸照的事,但并没强求。”
“你是不是有发短信,让她做你干妹妹。”
“我觉得她像我妹妹,并没其他什么意思。”
“模特应聘是不是都要拍裸照?”
“看应聘者自己是否愿意,愿意的话,那就OK。”
王某说,对此事他不会逃避,希望能得到妥善解决。这件事情是他个人的事,也不想让公司知道。
公司称员工私自招聘已着手调查将严肃处理
公司营销总监周某说,该公司淘宝商城的业务正准备委托福建一家公司在操作,因此最近并没有招聘内衣模特,也没有发布相关招聘的信息,再说模特面试一般都有两名公司员工参与,而且他基本上都有参加,而此次招聘他并不知情。
公司大部分产品是保暖内衣,模特照片是比较保守的,对内裤内衣之类产品现在没用模特照片。公司不允许对应聘者拍裸照。
周某说,网络上出现该公司的招聘信息应该是公司去年招聘时留下的。员工王某利用了这些旧有招聘信息进行了私自招聘,其招聘活动是完全属于王某个人的行为。对于此事公司很重视,目前已着手调查,并将对王某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律师提醒:
应聘者应注意保护隐私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薄士坤律师说,如王某在招聘时的确有对应聘者拍裸照,那么这样的行为已经超出正常招聘的要求,侵犯了应聘者人格权。万一这些照片被泄露,给应聘者造成不良影响,那么王某可能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同时受害者可以对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等。对于应聘者来说,应聘时应该时时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不要泄露自己的隐私和屈就用人单位过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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