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称在浙江苍南社会福利院发现智障男孩被护工套上铁链“拴养”。6月29日,记者实地探访该福利院,发现两名智障小男孩正被铁链和布条拴着。护工解释说,这两个孩子很不听话,常把衣服弄脏,只好将他们拴起来。(6月30日国际在线)
智障儿童,是这个社会中最为弱势的群体之一,被抛弃的智障儿童更是如此,他们无法像正常孩子一样享受父母的关怀。于是,国家为了保障这部分儿童的利益,设置了社会福利院等公益机构来收容照顾他们,可以说,福利院是这些弃婴、孤残儿童唯一的可以安身立命的家园,但是,这里的护工却用铁链拴住这两个智障儿童,让人感到心酸的同时,更让人感到气愤。
福利院不是看守所,孩子本身智力有限,无法达到护工的要求也是情有可原,智障不是孩子的错误,院方却因此“惩罚”孩子,拿铁链拴住他们,实在有违人伦。这些是无辜的孩子,不是什么可以被圈养的家畜。
对痴呆儿童,训练其自理生活和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本就是福利院的责任,把这些智障儿童拴起来,根本无法让他们学会生活的基本技能,连这点常识都不懂的人是怎么被选为护工的,不禁让人在心中起疑。这些护工这么做也许是出于无奈,但更多的是无知。
那么,福利院为何要选这些文化程度不高,没有基本教育常识的农村妇女做护工呢?根据福利院的说法,福利院的日常管理是承包给个人的,护工也是承包人请的。显而易见,聘请这些平均年龄超过60岁的农村妇女更加节约成本,节省下来的钱自然落入到了承包人的口袋。
显然,福利院把日常管理承包给个人后不能做“甩手将军”,监管一旦缺失,各种问题必然接踵而至。有效的监管不仅应该包括福利院对承包人的监管,还应该包括监察机关对整个福利系统的监管,如果福利机构本身就存在问题,又何谈监管他人。国家拨划的款项是否真的花在了这些儿童身上,中间有没有人借机牟利,都需要有力的监督和有效的管理。
儿童福利院是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是公益机构,它是用来保护儿童的公民权利以及生存、生活和受教育的权利的,不应该沦为私人牟利的工具。监管部门应该行动起来,彻查其中存在的问题,为这些无家可归的儿童创造一个温馨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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