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9日讯 高温酷暑中,最辛苦的莫过于那些顶着烈日,汗流夹背地在露天辛勤工作的人们。交通警察,就是其中的一员。为了交通的安全和畅通,交警们在连续的高温天里,每天都要面对直射的烈日,毫无遮挡地站在马路上,坚守岗位。人们亲切地称他们为“马路天使”。
富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蔡军告诉笔者,交警们的工作虽然辛苦,但能让交通顺畅,这是最令他们高兴的事。然而,天气炎热,很多人情绪会变得更加急躁,随意变道、不按交通指示灯行驶的行为时有发生,从而引发一系列交通事故。为了有效保障广大市民安全出行,富阳交警目前正在城区开展严查机动车不按交通指示行驶的行动。他希望市民在炎热的夏天也能保持良好的心态,不要让天气影响了情绪,导致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下面是蔡军告诉笔者的几个案例,希望大家能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度上演:
案例一:
6月18日中午,城东市场门口,一辆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伤,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受伤。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说,因为天气炎热,心里急着回家,不想绕远路变换方向,因而贪图方便,直接逆向行驶,造成事故。
案例二:
7月6日中午11点45分,一辆电动车沿公园西路由西向东行驶,因闯红灯,与一辆沿金桥北路由南向北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受伤,轿车受损。电动车驾驶员事后说:“这么热的天,让我停在太阳底下等一分钟我都等不牢。当时看看也没什么车,就闯了过去。”而轿车司机看到绿灯即将变成红灯,通过路口时本应该观察两边车辆情况减速通过,但是他却加速通过,所以也需要对此事故负一定的责任。
案例三:
7月11日晚上,305省道的非机动车道内,一辆电动车与一位80岁的老奶奶相撞,造成老奶奶身体受伤。老奶奶是附近横山下村的村民,因为夏天天热,晚饭后与村民一起在这里散步。由于老奶奶当时在非机动车道散步,且年龄较大,身体反应不够灵敏,来不及避让,而电动车带成人行驶,双方都有责任。
机动车司机:切勿疲劳驾驶。夏季天热,司机容易疲劳,特别是中午12点到14点这个阶段,精力不足,容易打瞌睡、分神。因此,司机要保证精力充沛,行车中如感到困倦,应及时停车,进行适当的休息,待头脑清醒后再继续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电动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即使在炎热的天气下也不要贪图方便,或为节省时间而违反交通规则。电动车只能带一个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违反规定带人的,一次罚款20元。电动车不能醉酒驾驶,违者一次罚款50元。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要将自己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事故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
行人:不能随意穿马路,过马路一定要走斑马线,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不能随意停留、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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