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已被挖掉了,停车位正在施工中。
浙江在线07月30日讯 近日,江北桃源小区业主与物业就一块绿地的改造问题展开了法律上的较量。双方虽未对簿公堂,却都不约而同地引用法律条文,力图说服对方。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事件经过绿地要改成车位
昨天,记者来到位于西草马路305弄的桃源小区。这块引起居民热议的绿地就在小区三期23幢与24幢之间,100多平方米的面积。记者看到,草坪已被完全挖去,浇上了水泥,一旁还放着大量的草坪砖。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胡经理说,因桃源小区建得比较早,没有地下车位,小区车辆只能停放在路面。“三期只有50个临时车位,而车子已超过了150辆。很多业主把车子开上绿化带,造成草坪被碾压破坏。一下雨,泥浆满地都是,影响小区环境。”
“我们用过很多办法,放禁止停车牌,竖隔离杆,但没有用。特别是三期23、24幢之间的绿化带,破坏得最为严重。考虑到安全问题,我们才提出把这块草坪改铺草坪砖的。”胡经理说,24幢正好处在路口附近,旁边是幼儿园,平时车流量很大。只要出现单边停车的情况,来往车辆就很难调头,容易发生事故;一到晚上,道路两边停满车辆,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开不进来。“如果将24幢前的草坪改成草坪砖,就相当于加宽了路面,安全隐患就消除很多。”
业主说法物业毁绿违法
对物业的做法,不少小区业主有不同意见。为了找到法律依据,他们专门去研究了和绿化有关的法律法规。
业主柯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是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宁波市居住区绿化管理办法》和《关于明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适用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对物业改造绿化的行为提出抗议。
“根据上述法规条文,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住宅区的绿化率应为30%。经城市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任何人不得擅自移作他用。居住区绿地改造设计方案应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绿化改造不得改变原有绿地性质和减少原有绿地面积。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原有绿地性质或减少绿地面积的,应当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办理易地绿化手续。”
“对于物业所说的给草地铺上植草砖,根据法律法规,绿色环保型植草砖可按20%折算绿地面积、但总量不得超过总绿化用地面积一个百分点。其他植草砖、垂直绿化、室内绿化不得折算绿地面积。”业主说,即使铺上的植草砖符合要求,那也是打了折的,绿化终究还是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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