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工地未经审批占用河道设施被罚4000元
2012年08月03日 06:12:13
近日,西湖区的城管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文二西路十字港桥以北河道漂浮着一条黑色管道。队员追查后发现,管道源自西溪壹号项目工地。
西溪壹号项目工地的承建方中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在架设管道,是打算输送泥浆,不过还未使用过。
《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规定,在城市河道设施管理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挖掘河道设施。确实需要临时占用、挖掘河道设施的,要经过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领取许可证方可进行。该负责人承认,他们占用河道设置管道确实没有办理过审批手续。依据相关规定,中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四千元。据每日商报 通讯员 郑昌俊 毛秋翔 记者 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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