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7日讯 8月16日上午9点不到,温州市龙湾法院第六审判庭内就陆续来了许多人,他们都是“阿设”的债主,而他们口中的“阿设”,真名陈建设,原系温州市龙湾区农村合作银行永兴支行副行长,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龙湾区检察院起诉。在他去年12月1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54名债主是第一次再看见他。
8月16日9点10分,随着审判长一声“带被告人上庭”,穿着囚服的陈建设被法警带到被告席上,旁听席上发出一阵轻声议论。
公诉机关指控,从2009年11月至2011年8月期间,陈建设以月息1%至3%不等,向陈某、黄某、叶某、冯某等54名被害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771万元,后将这些资金用于开无证担保公司放高利贷,以赚取利差。在开庭前,陈建设已归还被害人本金数额共计353万元。
公诉人在法庭上询问陈建设,这6000余万元借款,能不能追回?陈建设很响亮地回答“可以”。他说,这6000余万元,主要提供给了项某等3人开无证担保公司,都是打了借条的,他有信心能向他们追讨。
对于公诉人宣读的一笔笔借据,陈建设除对谢某一笔90万元的借款存有异议,其余53笔均予以认可。他认为谢某是与自己合股开担保公司,不应算作自己向其借款。但在审判长询问他是否能提供新的物证或证人时,他只是表示“其他股东都知道的”。
在最后的陈述时,陈建设表示:“我错了,我身为银行工作人员,不应该扰乱国家金融秩序,他们(指开无证担保公司的合伙人)叫我参点股,说我是副行长,出面借款方便,我也想赚钱,头一昏,就帮着他们借钱,结果造成这么多借款人资金收不回来,我太大意了,我错了。”
在庭审结束后,有部分受害人议论,最好法院别给陈建设判刑,让他早点出来,就能早点把他们的血汗钱追讨回来。
法庭并未当庭宣判,合议庭将根据证据予以认定并择期宣判。
记者 刘宏宇 通讯员 龙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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