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012年7月4日天气状况晴,日最高温度37℃;杭州2012年7月5日天气状况晴,日最高温度38℃;杭州2012年7月6日天气状况晴,日最高温度38℃……”
在彭埠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一台办公电脑中有着这么一个电子文档,上面记载着今年7月初起至昨天,杭州每天的最高温度。
或许你会纳闷: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又不是气象台,记录这些温度做什么?记录员王君奇介绍,这是他们中队对6月底新出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进行全面学习探讨后新增加的工作。
“我们认为要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对《办法》及支队文件中提到的35℃、37℃、40℃等几个数据的把握至关重要。”他表示,劳动者维权都发生在事后,前几日的气温可能一时半会很难一下子明确。虽然目前他们还未接到有人员投诉企业不发高温津贴,但还是应该未雨绸缪。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要求: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必须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在37℃和40℃之间的时候,要求企业和工地全天累积工作时间,不超过6小时,同时在最高温的时段3个小时之内,还要停止工作;
在35℃和37℃之间要求全天的工作时间,采用换班和轮休的方式,缩短连续工作的时间;
在35℃以上,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情况下,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控制在33℃以下的,那么企业必须要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
接下去,他们将在继续做好每日气象情况记录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企业(工地)进行检查,帮助指导企业(工地)做好高温作业时间统计等工作。
全市正开展夏季防暑降温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记者昨天从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杭州从7月15日起,就已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夏季防暑降温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地铁、桥梁工程等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岗位较多的用人单位及加工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各地将结合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帮助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督促落实专人负责并做好日常检测等工作,确保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据悉,浙江省高温津贴标准正在抓紧制定中。标准确定后,高温津贴将纳入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如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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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以上网友表示没拿到高温费
近日,杭州某论坛就做了一次“高温时期,你拿到高温费了吗?”的调查。3400多名网友参与了投票,其中有将近66%的网友表示没有拿过高温费,有的甚至连高温费是什么都不清楚。只有23.9%的网友表示,拿到了高温费。
其实,高温费是个统称,它应该包括高温津贴、夏季清凉饮料费两个部分。过去,因为对高温津贴没有明确的标准,高温津贴对大多数人而言只是一个“传说”,我们口中所说的“高温费”其实就是指清凉饮料费。
今年6月,随着《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出台,杭州市民观念中的高温费终于要变完整了。
每日商报 记者 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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