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3日讯 在华丽的广告背后,一个教育培训机构是怎样运作的?昨天上午,杭州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一个案子,被告是一个制造了N多假信息的某培训机构分校校长,他被起诉的罪名是职务侵占,金额13万元。3个小时的庭审,能听出来的另一种味道就是,当下培训机构本身的“乱象”。
“李校长”的包装
李某,43岁,戴着眼镜外表斯文。昨天在法庭被告席上,他给人的感觉好像是站在讲台上,侃侃而谈。
李之前是杭州孚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城东校区的校监(功能类似于校长),在被本案刑拘之前,他还在东阳一所培训学校教英语。
这一次是孚文公司向警方报案,说他职务侵占。
记者搜索发现,该培训机构在网络上广告很多,宣称是一家经过工商行政部门审批的主要从事中小学生课外辅导的正规教育咨询机构,系杭州市知名家教品牌,拥有多名教育专家和一批多年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名校名师。
李是2011年5月培训学校从网上招聘来的人才。当时李虚构的简历是“悉尼大学硕士学历”。
李某和培训机构法人代表刘女士唯一相同的说法,是有关培训机构的运作:李作为校长,负责招生,租场地,而刘这边负责招老师,出租赁费。
去年6月至8月,李每次都声称招了上千学生,要来上培训学校,然后他提出“落实”教学点,在各个学校打游击一般租赁教室。
根据李的生源,刘女士就会紧急招聘六七十位老师,然后打入李某个人账户里十多万元租赁费。
结果可想而知,李既没有生源,也没有所谓的教室租赁,刘女士打入的租赁费,李某一分也不肯退出来。
是谎言还是潜规则
昨天的庭审很细致,主要是一笔笔款子的去向。比如,有9000元“好处费”,李说自己是为了邀请重点中学的老师出山的送礼,9000元都买成商场消费卡分送给四个人。但是警方调查时四人都不承认。
刘女士说李某私吞了很多租赁款,李说他早已私底下还给刘女士,不过刘没写收条。李始终坚持这不过是他和前东家之间的一笔糊涂账,而不应上升到刑事犯罪。
法官问他,那你怎么解释个人简历上学历造假,以及妻子的名字身份统统是假的(他虚构了妻子是杭州某区区委办公务员的身份),唯一真实的是女儿的名字。那一刻李才低声道“为了找工作方便”。
事实上,在2002年,李在山东老家以诈骗罪被判过刑。
昨天公诉方是以涉嫌“职务侵占”起诉的,而辩护人的意思是“挪用资金”。两个罪名的主要区别是:“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前者是占有,后者是挪用,可能还会还回来。
性质的不同,量刑也大不相同。职务侵占罪,金额在10万元以上,刑期就要在5年以上。挪用资金罪,金额20万元以下,刑期则是3年以下。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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