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3日讯 家住西湖区的村民钱大伯现在有一个习惯,隔三岔五打开电视看看自己村里的村务、财务、党务等信息。“村里的钱用在哪里一清二楚,我们看着放心,连5元买条毛巾都有。”钱大伯乐呵呵地说。
今年4月,省民政厅根据省纪委、省纠风办的部署,下发了《浙江省“阳光村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村务公开,规范村务运作,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同时从村务、救助、殡葬、救灾、养老和福彩等6个方面,全面推进“阳光民政”建设,让所有民生事项置于阳光之下。
打开电视,就能看到村里的每笔账
在台州黄岩院桥镇占堂村村务公开栏上,贴着今年7月份的村账,大至上千元的集体收入,小至几元钱的办公用品开支,每笔支出都一目了然。
占堂村里还专门安装了账务查询系统,村民用手指轻轻点一下电子触摸屏,一张张原始凭证扫描图就会出现在屏幕上,凭证正面的科目、金额和背面的经办人、证明人、审查意见、村务监督章等一一呈现。
这种形式的村务公开深受大家欢迎。不少村民说,原来的村账项目不太清楚,也看不明白。现在,连细小的项目都列出来了,村里的钱花在什么地方,我们看得一清二楚。
余姚、慈溪等地将村务公开“搬”上互联网,而杭州西湖区则通过数字电视向村民公开村务,按按遥控器就可以看到自己关心的村务村情。“公道不公道,一看便知道”。村民钱大伯说。
根据《浙江省“阳光村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向村民公开,实行阳光运作。
公开的事项主要包括: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临时救助、优抚优待等社会保障的对象、标准、和五保供养对象;村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村级财务的预算和决算,村级财务必须做到逐笔逐项公开明细账目;兴修道路、桥梁、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方案;领取村干部基本报酬和误工补贴的人数和标准等等。
利益冲突人员申请救助实行回避制度
前阵子,某县一民政工作人员递交了一份申请,自己的一位堂兄准备申请某救助补助,所以他向组织报备,申请回避,这是目前民政厅严格要求执行的,今年5月,省民政厅印发了《浙江省社会救助审批回避办法(暂行)》。
为什么要制定回避制度呢?原来去年底,浙江省民政厅收到一封举报信,内容大致是某县一民政人员自己生病了,然后申请了某补助,自己经办后顺利领到了钱,民政厅经过调查后对该工作人员作了严肃处理。
按照《浙江省社会救助审批回避办法(暂行)》规定,社会救助审批相关工作人员与社会救助申请者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必须实行回避:申请者本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批的。
海宁市民政局的回避制度实施效果比较好,对局系统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对利益冲突情形展开了全面排查与防控。要求公职人员都要填写《民政系统国家公职人员利益冲突情形报告表》,经排查发现,有16名国家公职人员的直系亲属(特定关系人)在本系统工作,45个工作项目中有32项潜在不同形式的利益冲突。
在排查中对两例存在利益冲突情形进行了有效处置,一例是某工作人员发现存在岗位利益冲突,经个人申报后主动回避;另一例是工作人员录用转正考察审核工作中涉及特定关系人,组织决定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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