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公租房外观
今天开始杭州一次性推出1800套市本级公租房,下周一(8月27日)开始接受申请。
在昨天举行的“2012年市本级公租房日常受理启动发布会”上,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称“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透露了今年下半年的公租房配租计划、准入条件、申请方式及租金缴纳等详细情况。公租房申请方式将从原先的“集中受理”改为“日常受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进一步放宽。为了减轻承租家庭的经济负担,今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市级单位职工,可用住房公积金缴纳租金。
明年四五月份就可以入住
今天,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受理公告,共计推出1800套市本级公租房,下周一开启申请受理工作。
这批公租房大部分位于田园地块公租房项目,其余小部分房源来自丁桥的联合新苑和阳光逸城等小区。这批房源主要分为35平方米左右非成套户型、50平方米左右一居室户型和60平方米左右两居室户型三种。套内按简洁、实用的标准设计装修,卫生间、厨房等设施齐全,住户采购基本的家具和家电后即可入住。
田园地块位于风景秀丽的半山田园,是杭州首个市本级公租房项目,也是目前规模最大的项目,总建筑面积33.58万平方米,总户数为4693套,旁边是绿城西子·田园牧歌和朗诗·田园绿郡等商品房项目。该项目于2009年12月底开工,将于今年底竣工。首批申请成功的承租户,明年四五月份就可以入住了。
田园公租房10.5元/平方米·月
困难家庭还可减免一半租金
今年5月开始,杭州执行新的租金标准,依据土地等级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
根据新标准,租赁1级土地等级的公租房标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36元,2级32元,3级29元,4级27元,5级21元,6级16元,7级12元,8级10.5元。1级与8级,相差25.5元。
依据土地等级的不同,还将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一定租金减免。对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的家庭,租赁1-2级土地等级公租房的减免租金30%,租赁3-4级的减免40%,租赁5-8级的减免50%。
田园地块属于8级土地,因此将执行10.5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标准。如果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将减免一半租金。以一套50平方米户型为例,普通住户月租金为525元,困难住户租金为262.5元。需要说明的是,承租人缴纳租金后,不需再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电梯、增压水泵等能耗费。
市公积金也可以用来缴纳租金
为增加租金支付渠道,减轻公租房承租家庭的经济负担和方便缴纳租金,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与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达成了框架合作协议。
从今年开始,缴纳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的市级单位职工,如果承租公租房,可以凭借租赁合同,利用住房公积金缴纳公租房租金。
田园地块商业配套丰富
公租房项目一般距离市中心较远,承租户可能会担心生活不方便。这个问题,在以后会得到有效解决。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与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公租房战略合作协议》,这意味着杭州联华超市将进驻杭州各个公租房项目,满足住户日常生活所需。
据悉,田园公租房本身规划了2万平方米的内部商业配套,目前招租工作进展顺利。除联华超市外,杭州知味观、武林大药房及杭州联合银行等生活商业配套,均已确定入驻。
今后可以随时申请公租房
下周一开始,市本级公租房的申请受理,将从往年的“集中受理”(发布受理公告,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改为“日常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工作日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建设局领取《杭州市本级公租房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除《申请表》外的相关表格可在杭州市房产信息网上下载。
备注:各区建设局办公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快房网(kfw001.com)或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
3年一个租赁期
超租时间3倍标准缴纳租金
公租房一个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重新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续租。除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两个租赁期限。
承租人如有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空置不住、未缴纳租金、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等事实行为的,房管部门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回公租房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还将在今后一定年限内,不再具有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同时,租赁期间表现纳入相应征信系统。
杭州对公租房设立了严格的退出机制。自取消公租房资格之日起,承租人有一个过渡期限,最多可以住3个月,这3个月内租金不变,如果超过期限,必须按标准租金的3倍缴纳租金。
今后杭州公租房房源供应充足
截至2011年底,杭州市、区两级已建、在建和筹集的公租房超过233万平方米。
其中,市本级公租房项目,除田园地块外,还有蒋村、塘北、庆隆、牛田、花园岗和三里亭等6个地块。这7个市本级公租房项目,总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预计可解决11000余户家庭的住房困难。
此外,从2010年开始,经营性出让住宅用地中配建和异地集中配建,成为公租房房源的主要来源。截至目前,市本级已签订公租房配建项目协议14个,配建面积约21.2万平方米。
附件:
2012年市本级公共租赁房
申请准入条件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5.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房宣中 记者 张康康 制图 宋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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