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莲都检察院温情办案 失足者改过自新考上大学
2012年09月07日 13:00:56
#!!diantou#日前,刚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小南(化名)向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办案检察官们送来了锦旗,感谢检察官们真诚挽救、教育帮扶,给了他改过自新、继续学习,最终考上大学的机会。
2010年9月,当时17岁的小南是丽水一高二学生,因结交了一些不良社会青年,在他人的怂恿下,明知是赃车,仍介绍他人予以购买,并从中拿取了300元的“好处费”。之后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莲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公诉科在审查起诉时发现,小南即将面临人生的转折点——高考,鉴于该案中小南系初次犯罪,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具有立功表现等条件,且小南在校期间表现也一贯良好,帮教条件充分,2012年5月20日,经检察委员会讨论,该院决定对小南不起诉。
为更好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宽缓刑事政策,督促和帮助失足少年吸取教训、改过自新,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5月28日,莲都区检察院对包括小南在内的10名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集中开展了教育帮扶活动。
活动中,该院专门邀请了区政法委、妇联、关工办、团区委等单位负责人到场对不起诉未成年人作了教育帮扶和心理疏导谈话,其中小南及其家属作为代表当场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今后一定会珍惜机会、好好学习。
在多方的教育帮助下,加上自己的不懈努力,小南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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