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19日讯 对于温州的不少企业来说,能够拥有一块土地对于他们企业发展尤为重要,因为众所周知温州山多地少,企业往往为了有块土地需要支付不少的转让金。最近我们接到温州文成一家企业的电话说他们在去年花重金买了一块地,结果在准备使用这块地的时候发现用不了,原因很简单,他们买到的是一块有近一半面积是带有悬崖的地。
470万元买地造厂房 一半是山坡悬崖
温州文成县某电动车企业负责人尤丽调:“我们现在站在这里,这里有土地证,从围墙到坡面到这里(这个地上适合建厂房吗?)无法建厂房,这要花多大成本建厂房!”
007记者沿着山路围着围墙走了一圈,根据目测,从我们脚下的山间小路到围墙是个很大的坡面,其中短的距离有十来米,长的有数十米,不仅如此,不少坡面还是呈悬崖状态。尤丽调是文成当地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她告诉007记者她买的就是这么一块一半面积是坡地以及悬崖的土地:“我总共拍了8000多平方,实际可以用的只有4000多,还有4000多是下坡到厂房,都是悬崖,他这次就是欺骗了我们。”
一块8000平方的土地,有近一半的是坡度很大的山地,甚至是悬崖,而这样的土地竟然是通过拍卖成交的。
同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捷峰:“我认为首先土地比较大的面积,40%的面积不具备使用功能,出让不合理。”
花重金买来的土地不具备使用功能,土地现在的使用人尤丽调觉得上当受骗,而律师也表示这样的土地出让不合理,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得从去年的一场土地拍卖会说起。
土地拍卖“无图纯文字” 遮遮掩掩事出有因?
叶青是企业的采购部经理,去年年初就是他代表企业花了470万买来的这块荒唐土地的。
温州文成县某电动车企业采购部经理叶青:“去年1月27日在文成大酒店参加拍卖会的(当时关于土地有没有什么说明?)有一张面积说明,其它没有。”
叶青告诉007记者,当时拍卖会上并没有土地的详细介绍,只有眼前的一张简单文字说明。但是买土地不是买菜,动辄花费几百万元,难道不需要先验验货吗?但是叶青告诉007记者,原来,他们脑中有这样一个思维定势:因为这块地与自己企业只有一墙之隔,所以从拍卖开始到结束,他和企业负责人都认为要买的地是他们看到的围墙围起来的眼前的空地。但买下后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温州文成县某电动车企业负责人尤丽调:“眼前有一半,还有一半都在悬崖上,围墙外面。”
拍卖会现场没有相关说明,只有寥寥数笔的文字,这在律师看来,拍卖行没有尽到相关义务。
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捷峰:“在拍卖过程中不符合相关规定,拍卖法明确规定对瑕疵有明确的说明义务。”
一块有瑕疵的土地,在没有任何说明的情况下,让竞买人花重金买走了,竞买人觉得上当了,认为受到了欺骗。记者注意到,土地外的这道围墙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十分诡异。是什么让买地者当时如此确信,他们买的就是围墙内的土地呢?这其中究竟暗藏怎样的玄机?
土地原主造墙圈地违法建筑竟办出抵押贷款
在文成县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拍卖的土地手续都是经过审批的。
温州文成县国土局副局长周碎榜:“我们上报过相关部门审批,具体就是这么一块(当时就是坡面?)现状是坡面。”
周局长表示,他们关于这块土地的相关审批手续是完备的,至于土地为什么没有做到我们平常看到的三通一平是由文成当地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的。
温州文成县国土局副局长周碎榜:“文成实际是低丘山区,出让的相当一部分土地有坡面,根据中标单位的性质,也可以使用,应该不是问题。”
那么,这块土地的一圈围墙,究竟是谁建起来的?在这宗离奇的土地买卖中,它到底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买地者为什么会有思维定势认为拍卖的就是围墙内的这块地呢?007记者在当地国土部门了解了这块地的前身今生:原来这块有着一半面积的是坡面乃至悬崖的土地原本属于当地一家名为泰顺钢业的公司,它是由当地国土部门在2006年出让出去的,这围墙也是这家企业造的。
温州文成县国土局副局长周碎榜:“设计总平图上有四幢房子。”
007记者看到,在规划总平图上,原本规划了四幢厂房,而其中有两幢房子竟然就位于坡面上,可是在实际的坡面上,007记者却始终没有找到这两幢厂房,显然,如果真的在坡面上建厂房也是不合理的。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温州文成县国土局副局长周碎榜:“实际上有部分(厂房)在出让土地上,有部分超出。”
原来,这围墙圈起来的土地,可比原先批给他的地多出了不少。007记者在泰兴钢业的厂区内看到,在原本属于他们土地上根本就没有建任何的厂房,只有孤零零的一道围墙。相反,泰兴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却不但圈起了围墙,还大张旗鼓的建起了厂房。这到底唱的是哪出呢?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我们看出了端倪。原来,这家企业拿着这些违规的占地的厂房到当地国土部门办理了抵押贷款的手续。
温州文成县国土局副局长周碎榜:“我们办证的时候,县政府有个会议记录,这家企业是招商引资,考虑它实际困难,县里明确按已审批的土地发放土地使用权证,根据权证去办理抵押贷款。”
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捷峰:“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根据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以及房地产法38、39条对顶,土地抵押应该是完成25%的投资才具备条件,当时土地是空着的,不应该办。”
007记者在在文成国土部门与泰兴公司签订的土地合同看到,这份合同中的第8条明确规定:乙方也就是泰兴公司除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投资总额达到25%以上,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那么泰兴公司在当时办理抵押的时候达到了合同中的约定吗?
温州文成县国土局副局长周碎榜:“我不清楚,县里明确了,我们执行县里的决定。”
就这样一块坡面甚至是悬崖占了近一半面积的土地办出了相关的产权证,并完成了相关的抵押手续抵押给了当地的银行,而之后没多久,泰兴公司陷入了债务当中,无力偿还银行欠款直至拍卖。而在拍卖中,买地者思维定势的认为,批给前任所有者的土地就是围墙内的土地,那么他买下的也自然是这块围墙内的土地,却根本没有想到,这围墙只是虚张声势的违法占地,其真正拥有的土地,竟只有这块一半是悬崖的荒唐土地。
特事特办的“招商引资”只因一份会议纪要
眼前的这份会议纪要就是文成县国土局周局长口中的县里的相关决定,周局长说他们就是根据这份会议决定来办理相关的土地证以及抵押登记手续的。
温州文成县国土局副局长周碎榜:“我们根据07年,常务会议纪要第八条来办证的。”
007记者在这份纪要的第八条上第三款上看到:对企业占用农保地的已建设项目,县国土部门要按审批面积发放土地证。周局长说他们就是根据县里的这条规定办理的土地产权证以及相关抵押手续的,而当007记者问到当地的这个决定是否与之前土地出让合同中关于完成25%投资才能办理抵押等手续违背时,周局长是这么解释的:“县里考虑融资难,县里也承担一点责任,明确办理土地证决定,(实际上也不能办?)也可以这么说。”
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捷峰:“抵押、出让登记、银行委托拍卖种种缓解都没有做到审核,导致既买人受到比较大的损失,目前来讲只要一个部门尽心就不会出现。”
|